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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宪法法庭”受理总预算案“释宪”声请
http://www.CRNTT.com   2025-08-08 18:05:50


台司法大厦外观。(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8日电/赖清德于3月21日公布今年度政府总预算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及“行政院”分别向“司法院宪法法庭”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司法院”表示,“宪法法庭”今天评决受理这2件声请案。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认为“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政府总预算“违宪”,因此声请“释宪”,理由包含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权力分立原则等。

  目前仅有8位大法官,虽然赖清德两度均提名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均遭立法蓝白“立委”全部封杀,8位大法官依“宪法”诉讼法第32条第2项规定,以现有总额3分之2以上参与评议,且参与大法官超过半数同意,裁定受理此2件“释宪”案。

  “立法院”于今年1月三读通过今年度政府总预算案,岁出原编列约新台币3兆1325亿元,审议结果共计减列约2075亿元,“行政院”今年3月对总预算案提出覆议案,被蓝白以人数优势否决。

  “司法院”表示,“立委”柯建铭等51人认“立法院”三读通过202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关于未确定岁出总额、要求“行政院”自行调整删减数、删减冻结“监察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行政院”、“总统府”、“交通部”能源署、“环境部”资源循环署、“原民会”、“交通部”等机关之业务费致影响其基本运作维持、统删特别费及统删一般事务费部分,有“违宪”疑义,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

  至于“行政院”部分,“司法院”指出,“行政院”为行使职权,认“立法院”于2025年1月21日三读审议通过,并经赖清德于同年3月21日公布之202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有“违宪”疑义,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

  “司法院”说,“宪法法庭”经依“宪法”诉讼法第32条第2项规定之评议,已于8月6日评决受理两件声请案,相关资讯请详见“宪法法庭”网站“公开书状之案件全览表”及“公开书状之案件列表(已受理)”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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