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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起李宜光、施正锋、黄国昌、吴景钦。(中评社 郑羿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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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台北7月8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已被羁押十个月,民众党主席、“立法院”党团总召黄国昌8日与中华人权协会理事李宜光、真理大学法律系主任吴景钦等法律学者召开记者会,呼吁修“刑事诉讼法”羁押相关规定,不让检察官在起诉后还能无限抗告,直到被告遭羁押。
黄国昌表示,过去这段时间,许多个案与绿营高层亲近的罪犯如锺文智、徐少东等人,即使重罪或有弃保潜逃前科,却通通没有羁押必要全部跑光。反观只要触怒当权者,只是作个梗图都可能立刻被捕、羁押禁见,近来法界已陆续传出检讨呼声。他强调,民众党推动相关修法,不是为了柯文哲,而是为了可能会碰到相同状况的任何人。
柯文哲去年8月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台北地检署在“侦查阶段”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准,北检于去年12月26日起诉柯文哲等人,并向北院声请延押,12月27日北院庭审法官认为检察官无负起实质举证之责任,先是裁定柯文哲在内的5名被告交保,北检不符分别提出2次抗告,直至2025年1月2日北院裁定柯文哲等4人羁押禁见。
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8日下午召开“滥权羁押 迫害人权 修法刻不容缓”记者会,民众党“立院”党团总召黄国昌,中华人权协会理事、律师李宜光,真理大学法律系主任吴景钦,东华大学民族事务与发展学系退休教授施正锋。
李宜光表示,羁押目的是在“保全审判程序”进行,而非裁决前成为检方提前惩罚被告的手段,或用来收集证据的工具,否则检方就会不断押人取供,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检方应提出充分证据,而非臆测证据作为羁押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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