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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巡署”。(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1月11日电/大陆渔船2月14日在金门翻覆酿2死、2生还。台“监察院”11日发布新闻稿表示,“海巡署”在金门海域取缔“三无船”未依规定录影及通报,导致翻船事件事实难以还原,正当执法反遭挑战,“监察院”认有重大违失予以纠正。对此,“海巡署”回应,自8月22日起,每位执勤人员都配备1具微型摄影机,舰船艇舷外固定式监控录影设备将于12月底前全数安装完毕。
“海巡署”11日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海巡署”CP艇2月14日于金门水域取缔中国大陆籍三无快艇过程中发生碰撞事件,已全力配合检方侦查,主动提供相关事证,金门地检署已于8月15日作出不起诉处分,确认海巡执法人员无故意或过失责任。
关于“监察院”针对本事件就“未落实搜证及通报、未及时筹补密录器”等事项予以纠正,“海巡署”表示尊重,并秉持负责任的态度,全面检讨相关执法作业程序,购置每名执勤人员1具微型摄影机,8月22日起已全面启用。
另外,也全面加装舰船艇舷外固定式监控录影设备,将于12月底前全数安装完毕,强化各项搜证作为。
“海巡署”指出,将持续依法取缔越界陆船,维护民众权益的决心不变,吁请各界持续支持海巡坚定执法,确保“国家主权”及海洋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