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高雄蓝议员黄绍庭涉诈助理费 遭羁押禁见
http://www.CRNTT.com   2024-09-30 18:04:41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黄绍庭遭羁押禁见。(中评社 蒋继平摄)
  中评社高雄9月30日电(记者 蒋继平)中国国民党籍高雄市议员黄绍庭涉嫌浮报助理费,黄在检调26日搜索前搭机飞厦门,29日返台立即遭检调检方拘提并声押禁见。因黄在讯问中坦承有人头助理及低薪高报等情事,且有串供、逃亡之虞,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下午裁准羁押禁见。

  高雄地院表示,黄姓被告经讯问后,坦承以未实际担任助理之人申报公费助理费,及低薪高报请领公费助理费用,并按月汇入固定数额至配偶名下金融帐户以支付服务处水电费等事实,并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嫌,且有相关事证,足认被告涉犯上开2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

  高雄地院表示,黄姓被告在厦门知悉遭检调单位执行搜索调查程序后,虽于29日返台并配合说明。然依被告之入出境纪录,其有频繁入出境之情形,且自承其配偶及子女长年定居于美国,该居住房产为其等名下所有,其本人亦曾取得美国国籍,显见被告具有逃亡国外之相当生活经验、人脉、家庭支援及经济条件。再衡以本件被告所涉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之罪,乃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规避刑责之可能性自较一般轻罪案件为高。综合以上各情,有相当理由认为被告有逃亡之虞。

  高雄地院表示,被告虽于本院讯问时,改坦承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名,然其就人头助理是否实际担任助理工作、与人头助理间是否达成将薪资回捐予服务处之协议,即有关罪名构成要件及主观犯意成立与否之情节,仍有所辩解。再者,被告于检调人员询问之初泛称不清楚服务处经费运作事宜之情形,而关于人头助理之助理费用是否经人头助理同意而回捐予服务处,人头助理是否于服务处实际参与业务;及按月汇入其配偶名下高雄银行帐户之资金实际运用情形等情,被告所述仍多有与共犯及证人所述、卷内客观书物证不符之情形。且经执行人员于被告父亲住处查扣疑似预先演练询问内容之串证笔记。有事实足认被告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

  高雄地院表示,审酌本案依目前侦查之进程,尚待多名公费助理到案说明担任公费助理期间实际薪资发放及任职情形,且被告指示按月汇入其配偶名下帐户之资金用途亦待厘清,衡以被告于本案中立于主导之核心地位,且其所为如成立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等犯罪,对于社会公益之轻害非轻等情,认前揭羁押之原因尚不足以侵害较小之手段达成有效防免之效果,而有羁押之必要性,且为有效防止串灭证,应予禁止接见、通信及受授物件。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