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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拒绝夜间复讯,当庭遭逮。(中评社 张颖齐摄) |
陈志金表示,提审法第9条规定,法院审查后,认为不应逮捕、拘禁者,应即裁定释放;认为应予逮捕、拘禁者,以裁定驳回之,并将被逮捕、拘禁人解返原解交之机关。柯文哲会被“当庭释放”?还是可能逼检方直接提“声押”?
陈志金将北检声明“简易翻译”为,柯文哲拒绝夜间讯问,检察官同意“让你休息一下再继续”。但柯文哲不愿意,意思指“我不要,要不然你抓我啊!”说着起身要直接离开,便被检察官当庭逮捕,而律师认为逮捕不合法、要求找法官。于是法官要在24小时内开庭审理。
陈志金说,之后会有两种情境,状况1是法官认为逮捕合法,于是检察官会声押。状况2是法官认为逮捕不合法,便可当庭释放。“阿北就是率性,给它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