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众党新竹党部副主委、新竹县议员林硕彦。(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新竹7月26日电(记者 卢诚辉)台湾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担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时虚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新台币46万30元,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她及4名助理起诉,台北地院今上午11时宣判,高虹安判7年4月,褫夺公权4年。对此,民众党新竹党部副主委、新竹县议员林硕彦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高的判决对民众党士气当然有影响,他尊重司法判决,但也支持高上诉捍卫个人权益。
林硕彦指出,高虹安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决有罪,对民众党的士气当然会有影响,他尊重司法,但也支持高依法提出上诉来捍卫个人权益。
林硕彦强调,一审判高虹安7年4月有期徒刑,这样的判决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符合比例原则?他相信社会大众自有公断。
高虹安涉贪案4名共犯助理是前“国会”办公室行政主任黄惠玟、前主任陈奂宇、前法务主任陈昱恺、前公关主任王郁文;其中,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3人认罪,高虹安、王郁文迄今不认罪。
其中,陈奂宇遭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附100小时义务劳务),褫夺公权1年。黄惠政遭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附240小时义务劳务),褫夺公权2年。王郁文遭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附240小时义务劳务),褫夺公权2年。仅有陈昱恺遭判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