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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地检署再提抗告理由。(照片:桃园检署提供) |
中评社桃园7月9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6日遭桃园地院裁定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提出抗告,9日上午10点重开羁押庭。经过4个小时攻防,桃园地院更裁郑文灿提高保释金到新台币1200万元,等于要再补700万元,同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检方已当庭再提出抗告。
桃园地检署指出,本署检察官认该裁定认事用法不当,当庭抗告。
桃园地检署稍早发布新闻稿表示,法院裁定被告郑文灿交保1200万元,桃检当庭抗告 本署检察官就桃园地院裁定被告郑文灿交保新台币500万元提起抗告,经台湾高等法院发回桃园地院重新裁定。本署检察官依桃园地院通知莅庭论述,桃园法院认为被告涉犯对于职务上行为受贿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无羁押必要,裁定以1200万元具保,限制出境、出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