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题:区域一流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游志强(福州),法学博士、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摘要】培养区域一流涉台法治人才是国家战略所需,福建省在培养涉台法治人才上具有区位优势,但受传统法学教育、两岸关系等因素影响,涉台法治人才培养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关于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培养区域一流涉台法治人才应响应国家战略、突显福建区位优势,以实践需求为导向,分类培养涉台法治人才,进而助推构建涉台法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具体来说,可在涉台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融入“多维一体”人才培养目标、引入“主动参与”人才培养方法、建构“前沿真实”人才培养内容,此外,教学外的举措亦不可少,调整优化现有涉台法学教育资源布局、打造高水平专兼职教师教学队伍、加强对台胞的司法保障等教学外的举措均可开展,最终目的在于为培养涉台法治人才创造更加稳定且友好的内、外部教育教学环境。
台湾学生在闽学习,作为两岸教育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载着增进两岸人民情感交流的使命,更在推动两岸教育资源共享、教育模式创新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近年来,越来越多台湾学生选择来闽学习并留闽就业、创业、生活,这一趋势不仅丰富了福建的校园文化,也对福建省的涉台教育提出更高要求。
一、区域一流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的背景
“涉台法律人才是推进以法治之力服务融合发展的基础和保障。”①培养区域一流涉台法治人才,是高等教育服务全面提升福建法治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培养区域一流涉台法治人才是国家战略所需
台湾问题不仅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且是一个法律问题,解决台湾问题需要藉助法治方式来实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涉台法律服务”。这就要求福建省应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为统揽,先行布局涉台法治人才储备,加强涉台法治研究及人才培养。《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福建省《实施意见》”)亦是积极回应中央《意见》,提出要“提供更有温度更高效率的涉台司法服务……打造大陆涉台司法服务优选地”。无论是中央《意见》,还是福建省《实施意见》,都对培养区域一流涉台法治人才提出迫切需求。总的来说,培养区域一流涉台法治人才,是国家新时代、新征程中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中央赋予福建省在涉台工作中神圣使命的需要。
(二)福建省在培养涉台法治人才上具有区位优势
福建省在培养涉台法治人才上的区位优势主要有三:一是福建与台湾同根同源、血脉相连,具有促进两岸交流的特殊优势和重要作用。福建独特的地理优势及与台湾相同的语言与地域文化,使得福建成为台胞来大陆发展的首选地。举例之,福建方言中的闽南语与台湾方言有着共同之处,语言上的共通不仅带来交流上的便捷,更多的是情感上的共鸣与认同,这为两岸教育交流奠定扎实的情感基础。二是福建对台教育交流工作起步较早,并取得一定成效。据记载,自1985年起,福建高校恢复招收台湾学生;1999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率先探索以地方立法形式给予台湾学生同等待遇和一些灵活性安排。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具备对台招生资格的高校达39所,搭建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学段两岸教育交流平台。②在福建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学生数量占全国总数超1/6,福建已然成为两岸教育交流重地。《202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亦指出,2024年,福建新增来闽实习、就业、创业台青3859人,新引进28支台湾团队参与乡建乡创,闽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走在前列。③三是福建不断深化对台教育交流政策,吸引、鼓励台湾学生来闽学习并留闽就业、创业、生活。以2024年为例,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工作上,福建推出更实举措,打造共建共享第一家园,完善台湾同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扩大对台招生和职业资格直接采认范围……④整体来看,随着对台教育交流政策不断深化,福建为台湾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这也是越来越多台湾学生选择来闽就学并留闽就业、创业、生活的主要原因。
(三)涉台法治人才培养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从需求来看,现阶段在涉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学术交流、法治国际传播等各个领域都需要涉台法治专门人才,但从现实来看,真正能够通晓两岸法律规范、熟练处理涉台法律事务的涉台法治人才数量不足,离实际需要存有较大差距。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目前仅有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等人才培养单位培养为数不多的涉台法学研究硕士和博士人才,人才培养现状难以满足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对专业人才的现实需求。究其原因,涉台法治人才培养面临诸多难点、堵点,例如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缺乏统筹意识、各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单位各自为阵、教学体系滞后于实践需求、优质师资培养与引入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共同导致涉台法治人才培养数量、质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二、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挑战
现有涉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大多是以传统法学教育为基底展开的赋有区域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实践来看,涉台法治人才培养不仅面临来自传统法学教育的影响与束缚,还存在因其学科特性而特有的现实挑战。
(一)传统法学教育的影响与束缚
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立基于传统法学教育,其在传统法学教育既有运行模式下实现运转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法学教育的束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教学内容来看,传统法学教育教学内容侧重法学专业知识传授,大多涉及各项法律制度的罗列与教学,未能充分呈现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全貌和魅力。而合格的涉台法治人才则需具备通晓两岸法律规范的基本业务能力,这对教学内容提出较高期待,不仅需要涵盖现有两岸法律制度,还需将两岸现有法律规范充分联系并比较教学,方能达到人才培养目的所需。二是从教学方法来看,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性略显不足,现有法学教学活动大多以教师为中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合作学习机会较少,课堂教学局限于板书和PPT,现代信息技术融合课堂不足,无法实现个性化教学,未能充分驱动教与学。三是从教学效果来看,传统法学教育考核评价偏重知识考查,主要以书面考核成绩作为衡量标准,忽略课程间的个性化差异以及培养对象个体能力检测,教学目标重知识、轻能力,未能有效激发培养对象的学习积极性。而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之一即是要求所培养的专业人才具备持续关注两岸情势、发掘两岸现实问题并将两岸现实问题深度融入学习过程的能力,从而引发持续性的深度学习。由此,传统法学教育对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的束缚之处,显而易见。
(二)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的内部特有问题
综观涉台法学教育实践整体样态,学科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虽有传统法学教育教学体系作为人才培养制度运转的基本保障,但其仍存在学科发展初期赋有学科特色的短板问题。详言之,一是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缺乏统筹意识,人才培养各自为阵。涉台法治人才培养与涉台法学研究密切相关,综观现有涉台法治人才培养单位,绝大部分人才培养单位并没有将涉台法治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投入建设,多将涉台法治人才培养挂靠研究机构,归因于此,研究机构的平台建设、研究水平、研究力量等情况对涉台法治人才培养随即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事实上,现有涉台法学研究机构分布零散,并未有研究联盟趋势,这也造成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缺乏整体协作和系统规划。此外,囿于研究水平、办学能力等条件所限,并不是所有涉台法学研究机构均具备培养本硕博三阶段涉台法治人才的能力,这就导致涉台法治人才培养可能面临本硕博三阶段被迫割裂的尴尬境地,人才培养缺乏贯通和衔接。二是涉台法治教育教学资源供给有限,人才培养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受困于两岸关系现状,目前大陆对台法学教育交流并不顺畅,大陆高校或涉台法学研究机构与台湾地区法、检等司法行政机构的交流和常态化合作处于停滞状态,如此,大陆方面培养的涉台法治人才对台湾地区司法生态、法治文化等的瞭解仅限于表面,无法深入学习和运用岛内现有政法资源,这也造成现有涉台法治人才培养教育教学体系与实践脱钩、滞后于实践需求。三是优质师资培养与引入不足,人才培养难以为继。不同于其他涉台研究学科,涉台法学研究更具挑战性和敏感性,现阶段专门从事涉台法学研究的研究机构、智库平台寥寥无几,缺少精通台湾地区各项规范且能持续跟踪岛内司法动态的专门研究人员,薄弱的研究力量难以带动新兴学科向前大步发展。
(三)涉台法治人才培养的外部环境问题
涉台法治人才培养与两岸关系走向密切相关,涉台法治学科发展需要稳定且友好的两岸关系作为教育教学现实环境支撑。但事与愿违,近年来,民进党当局的两岸政策越发不友好,这给涉台法治人才培养带来严峻的外部环境挑战。一是民进党当局不遗余力负面解读大陆对台政策,误导台湾民众对大陆政策的理解与认知。以两岸融合发展为例,中央《意见》、福建省《实施意见》以及一系列政策措施发布后,民进党当局不断制造舆情阻挠两岸融合发展,通过编造虚假叙事等伎俩,企图愚弄岛内民众、误导国际视听,从而降低台湾民众对大陆政策的预期和感知,影响两岸融合发展质效。二是台湾岛内谋“独”挑衅肆意猖獗,民进党当局利用台湾地区现有“恶法”大搞“惩戒”措施,阻挠台湾民众赴大陆发展。民进党当局祭出“国安五法”“反渗透法”等所谓“法律手段”制造“绿色恐怖”,藉助“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罗织罪名处罚在陆任职台胞,企图封堵两岸交流、制造两岸对立,诸如此类的“惩戒”措施不胜枚举,台湾普通民众尤其是统派团体被“法律惩戒”的风险骤增。三是民进党当局采取篡改历史课纲、言论控制、灌输“台独史观”等手段,形塑台湾青年群体“台湾主体”身份认同,造成部分台湾青年群体文化认同缺失、国家认同错位,一个中国认同受到严重挤压,直接影响两岸青年群体之间的交流交往活动。综上,民进党当局近来采取的种种“措施”,为涉台法治人才培养制造了极为不利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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