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12月14日电/民进党高雄市长初选参选人、“立委”林岱桦因涉助理费案遭检方起诉,曾公开力挺她的“正国会”掌门人、“外交部长”林佳龙14日受访时表示,两人过去因台中、高雄县市合并而“被没收”首长参选权,彼此有一定交情,他认为不该未审先判,依法依规她有参选权,应让她透过初选输赢“照品照行(台语依约行事之意)”,这是种“大我”思考。
据《中时新闻网》报导,陈水扁今日在广播节目中专访林佳龙,他肯定林佳龙作为政治人物,不只会做官做事,也要懂得做人,肯定林佳龙以“正国会”掌门人身分,在林岱桦陷入争议之际站出来给予参选人鼓励,认为基于无罪推定原则,这样的表态“无可厚非,也相当温暖”。
对此,林佳龙指出,林岱桦依法依规仍具备参选资格,法律不外乎情理,他也提到两人过去同在“立法院”任职,而在2009年都是民进党提名的县市长候选人,但当年因为台中、高雄县市合并被没收参选,两人有一定交情,他对林岱桦也有一定的认识。
林佳龙强调,他对于民主的信念,认为应该依制度就事论事,不要以人废言,一个“立委”是“国会议员”,依照“立法院”组织法32条,“国家”为其编预算给每个“立委”当助理费与办公预算,与一般县市议员不同。
林佳龙认为,虽然助理费有争论,姑且不论制度有无合理,也要先去看她有无贪污,林岱桦身为1名7届“立委”,不该仅因遭检举或起诉,就在社会舆论中被先行定罪,“我们可能每人都会遇上,包括陈水扁、马英九都曾遇过,我们要有同理心,也要重视法治精神”。
林佳龙表示,钱是否进入大水库或流入个人口袋、是否涉及贪污,仍有待司法厘清,不要说在结果出炉前未审先判。他也呼吁,民进党应该给予同志温暖,不要让风筝断线,应让林岱桦经过党内初选,“大家输赢照品照行”,这是一种“大我”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