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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鼓噪“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历史悖论
http://www.CRNTT.com   2025-09-24 16:29:30


  中评社北京9月24日电/据大公报报导,近日,美国在台协会(AIT)鼓噪“台湾地位未定论”,妄图模糊台湾归属问题,为其对华遏制政策炮制所谓的“法理支持”。这种论调并非基于国际法理或历史事实,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更讽刺的是,美国自身在战后初期多次公开承认台湾属于中国,并且在中美建交时再次确认一个中国原则。如今炒作“未定论”,不仅是对自身历史立场的否定,更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台民进党秘书长徐国勇更是大肆炒作台湾没有“光复节”。对此,外交部发言人予以严厉驳斥:翻炒所谓“台湾地位未定”的谬论,抹黑污蔑中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当行动,恶意误导国际舆论,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严重错误信号。

  实际上,台湾回归中国是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1943年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明确规定将日本窃取的台湾归还中国。1945年中美英苏发表《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日本签署《日本投降书》,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这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都清晰确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战后国际社会在联合国2758号决议、中美联合公报等关键节点,进一步确认了台湾属于中国的事实。

  本文将从历史文件法理依据、美国战后立场、中美建交共识及当代战略操弄的实质与危害四个方面展开评论,以揭示美国操弄“未定论”的历史悖论与现实危害。

  一、二战前后国际文件与台湾归属的法理确立

  台湾归属中国是二战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1943年,中美英三国领导人在开罗会议上发表《开罗宣言》,郑重宣告“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这一表述第一次以国际文件的形式确认台湾最终归属,成为战后安排的基本依据。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苏联后来加入)共同发布《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台湾回归中国因此成为日本投降的前提条件之一。

  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在东京湾“密苏里号”战舰上签署《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即承诺“接受《波茨坦公告》条款”,并在第二条确认将“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这一系列文件具备不可替代的国际法律效力。根据国际法原理,战败国所签署的投降书具有最高法律约束力,日本的投降承诺意味着台湾必须归还中国。同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受降典礼,宣布台湾光复,全面接收政治、军事与司法权。由此,台湾归属在法律与事实层面实现统一。

  综上,从法律与事实两方面来看,台湾已重归中国版图。自《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至《日本投降条款》落实与台湾光复,台湾回归中国已成为国际秩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中国对台湾主权的合法恢复,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胜利的重要成果。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根本违背二战后的国际安排与既有法律事实,完全站不住脚。任何试图将台湾归属问题重新悬置的说法,皆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曲解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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