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设立,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仅3个月后,广东省第一名“百名红通人员”吴权深被缉捕归案;2018年6月,“百名红通人员”赖明敏主动回国投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国首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2022年5月,在全国率先与有关单位建立防逃预警协作机制,不断筑牢防逃堤坝;2023年6月,追回党的二十大后全国首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郭洁芳;2023年12月,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境外证据调取工作指引;2025年7月,追回出逃时间最长的“百名红通人员”梁锦文。
十年来,广东追逃追赃工作彰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意志,扭转了过去一些腐败分子“贪了就跑、一跑就了”的状况,推动全省反腐败工作形成有效闭环。
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助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作出重要部署。广东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不断丰富追逃手段,强化对腐败分子的高压震慑。经过持续接力、久久为功的艰苦努力,越来越多外逃人员陆续被缉拿归案或主动投案。
经深入的思想工作,“百名红通人员”张勇光等人主动回国投案并退赃;在中央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和有关国家协助下,依法从境外缉捕遣返“红通人员”屈健玲等重点外逃人员331人;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追逃力度,坚决追回农村基层干部苏某某、冯某某等,以及侵吞学生教材货款后外逃的基层国企负责人宋某某等。
人要归案接受法律惩处,钱也不能留在境外。十年来,广东综合运用规劝退缴、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执法司法合作等手段追缴赃款,强化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惩处,力争做到境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境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在江门市外逃人员杨某某的追逃追赃工作中,办案机关不仅促其回国投案,还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赃款近3亿元;湛江市外逃人员杨某某外逃后死亡,办案机关完善证据链条,依法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收缴其涉案赃款;东莞市一领导干部黄某某通过他人离岸账户收受赃款4000多万元,省纪委监委对其严肃查处并成功追缴相关涉案款……多管齐下、应追尽追、颗粒归仓,决不让外逃腐败分子在境外挥霍不义之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