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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2024年9月16日拍摄的济南鸟瞰图,趵突泉公园、大明湖和黄河尽收眼底(无人机照片)(图片来源:新华社) |
中评社北京9月15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前不久,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收到由省财政厅转来的问题线索,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超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上限”等问题。该室对转来的问题线索逐一分析研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核查。目前已完成核查工作,并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了追责问责。
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发挥组织协调推动作用,与其他监督主体建立贯通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跨部门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制度,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同心同向、精准发力,织密监督“一张网”,下好监督“一盘棋”。
山东省纪委监委主动作为,建机制、搭平台,让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有抓手、有依据。该省纪委监委以签订备忘录、出台文件等方式,与党政督查、人大、审计、财会、金融监管、税务等23家监督监管主体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加强工作会商、定期通报情况、移送问题线索、开展联合监督等方式,有机融合各类监督,让监督方式方法更科学、监督力量配置更优化、监督成果运用更充分。
为给全省提供框架性指引,山东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出台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意见,从强化组织协调、强化协调联动、强化信息沟通、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13项具体举措,作为监督贯通实施的重要基础。
在围绕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时,山东省纪委监委将协作关口前移,与其他监督主体共同商讨监督方案,既避免监督交叉重复,又消除监督“盲区”,必要时开展联动监督。
“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中,审计机关制定审计计划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提出重点审计领域或审计项目建议,优先列入计划;纪检监察机关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或重点问题整治计划时,也会与审计机关进行沟通,做到同向发力,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问题线索移送作为监督贯通协调的重中之重,在各类协作配合机制中都明确了线索移送范围、标准、方式,让线索移得出、接得住。今年以来,山东省纪委监委接收其他省级监督监管主体移送问题线索6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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