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25日电/网评:制订《立法会议员守则》是一次自我超越
来源:文汇报 作者:单志
7月24日,立法会全票通过了《立法会议员守则》以及相关配套修订,对立法会议员履职提出要求、划出“红线”并明确相应惩戒方式。《守则》的制订出台,正正体现了本届立法会全体议员积极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的进取之心,可以说是一个自我超越之举,值得赞赏。
据笔者观察,新制订的《守则》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首先,导向鲜明。一是鲜明的爱国导向。《守则》通过“维护国家安全”“以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必须展现担当,贡献国家和香港”等表述,将“爱国者治港”原则进一步阐明落到立法会内部的规范性文件中,同时也向社会公众承诺,“爱国者治港”不仅是在选举时发挥审核作用的“门槛”,亦是需要议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持续践行的律令。二是鲜明的责任导向。制订《守则》这一行为本身,就凸显了立法会议员身份不只是一份尊贵的荣誉,而是对中央、对香港、对市民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不论是《守则》序言开宗明义“议员应积极识变、应变、求变,着力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树立高质素模范标准”,还是第一章所阐述的维护宪制秩序等九项一般准则,无不体现对议员履职尽责的要求。三是鲜明的行政主导导向。香港特区实行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这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也是香港政治常识。但在过去一段特定时期内,混入立法会内的一些人刻意无视、歪曲乃至掏空这一原则,干扰、阻碍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施政,甚至误导部分市民形成立法会就应该大声“嬲”政府的错误认知,此次《守则》写明议员必须维护行政主导体制,就是要清晰宣告行政主导原则不容模糊。四是鲜明的为民导向。《守则》强调议员应当“密切联系市民”,这一规定实有必要。作为代议士,立法会议员最忌只在议事厅里“坐而论道”甚至“离地发言”,而是要放下身段、以谦卑之心认真倾听民意,切实发挥好市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此外,过往有些观点认为积极落区联系市民是地区直选议员的责任,功能界别议员只须紧密联系业界、将业界意见带入立法会,《守则》就澄清此种错误观念,并不分议员产生渠道为何,都要求“广泛接触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深入社区和业界,听取意见”,相信会促进议员更多落区服务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