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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将依法服刑二十年。(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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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5月2日电/据大公文汇网报导,中国足球领域反腐工作迎来重要节点。4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铁将依法服刑二十年。
央视报导显示,李铁二审宣判在8点半准时开始,因为没有控辩双方辩论环节,因此法庭直接宣读判决书,驳回了李铁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据悉,在二审期间,李铁及其辩护团队并未向法院提交特别重大或新的证据。
根据法定程序,若李铁对此次判决结果不满,可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李铁的辩护团队表示,既然法律赋予了上诉权利,作为辩护律师就会依法走完相应程序。律师还透露,此前会见李铁时,已将判决可能出现的几种结果一一向其阐述。至于李铁是否会继续上诉,将在后续会见时与其进一步商议。
身份争议难成突破口 申诉成功概率渺茫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铁案一审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随后,李铁提起上诉。
从一审到二审,案件争论的核心始终聚焦于身份认定问题,这也是李铁上诉的主要理由。李铁的辩护团队主张,李铁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受贿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不同。两项罪名量刑不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基准10年以上到无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会判处5年-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