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图为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瞭解“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运行情况。周艺贞 摄)(图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中评社北京2月12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熊女士是浙江某工程咨询公司福建漳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于2018年成立,从事工程领域中介服务,以往承接的业务集中在漳州较偏远地区。2024年初,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上线。凭借业绩积累,该公司入驻平台后多次被随机选中,业务量显着增加,范围覆盖全市。“有了平台,外地企业不用找背景、跑关系也能拿项目。”她表示。
与之相反,常年包揽漳州某县近六成工程项目中介服务的四家公司,2024年在该县的市场份额降至3%,垄断局面被彻底打破。这一升一降,反映的是漳州市政府投资工程中介服务市场的新格局、新气象。
“建设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既是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实践举措,也是反腐败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漳州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陈文灵说。长期以来,工程领域中介服务乱象丛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调研显示,2021年至今,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65.6%涉及工程领域腐败,且背后几乎都有中介机构内外勾连、暗箱操盘。
工程建设链条长、环节多,涉及的中介服务种类纷繁复杂。据介绍,小型工程一般需要设计、概算、概算审查、施工、监理等基本中介服务事项。大型项目则更为复杂,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可多达三四十个。
“为确保风险可控、资金高效利用、工程质量过硬,工程项目在制度设计上环环相扣、相互制约。”陈文灵举例说,负责概算和概算审查的中介不能是同一家,施工方和监理方也必须严格分开。但在工程领域频发的腐败案件中,这些本该相互制约的服务方却“同流合污”,部分中介事实上成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实现其私欲的“操盘手”。
“有想法”的业主、“有关系”的投标人、“有办法”的中介机构,三方结成“利益共同体”,不仅严重破坏了工程交易市场秩序,也给地方政治生态、经济生态造成恶劣影响。
“相应制度规范滞后乃至缺失、监管监督薄弱,是导致工程领域中介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据介绍,现行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企和基层村组织不在其列,他们采购中介服务的行为就不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此外,对服务费在5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事项,缺少规范管理,多数业主单位可以自行组织采购。
中介服务费通常按一定比例抽取。单笔金额看似不高,但直接关联着成百上千万甚至上亿元资金的项目。利润驱动加之监管监督不足,部分中介不惜铤而走险、相互勾结,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进而垄断工程项目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