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红亚告诉记者,《“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方案》明确提到,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厅派驻机构监察作用,强化督促考核。
“我们既在压实厅党组主体责任上下功夫,也紧盯项目建设的环评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统筹生态环保重点权力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一年一专项,加强政治监督。”在王红亚看来,强化源头监督很有必要。“比如,我们多次与厅党组专题会商,全覆盖列席会议,履行监督职责,尤其是在相关文件出台前提出意见,防止了与上位政策冲突。”
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监督推动任务涉及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市县三级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推进;坚持抓早抓小,严防腐败问题发生。
去年9月,山西省纪委监委集中三周时间,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工程项目涉及的6市36县59个部门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作为第一组组长,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凌升参与了对太原、忻州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形成情况报告、问题清单和问题线索清单。”李凌升回忆,专项检查期间,依托专业人员发现工程建设问题,紧盯责任落实发现背后的政治问题,并督促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堵点痛点难点。
“总体看,各级党委政府将‘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锚定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照三年行动目标,也发现了思想、作风、责任、能力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省纪委监委就专项检查发现的130个问题向沿汾6市反馈。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出现了前期研究不够精准影响项目按时落地、设计方案不够科学影响要素保障落实、计划工期不够合理影响工程如期达标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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