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知识产权保护既要发挥促进科技创新的积极作用,又要避免阻碍知识传播运用的消极弊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应与本国的发展阶段相适应,过强或过弱的保护水平都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发达国家片面强调知识产权保护高标准,忽视了南北国家之间的利益均衡性。近年来,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国际社会关于知识产权的讨论开始关注怎样把发展问题和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结合起来。知识产权应是世界各国之间创新合作的桥梁,而不应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更不能拿来用作遏制他国发展的武器。我们应当坚持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以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合理平衡“南北”知识利益,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反对知识产权规则的滥用。
坚定维护国际知识产权多边体系。现行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系列多边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管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基础上,朝着多边框架内统一、强化和整合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方向发展是历史趋势。然而,一些西方国家为了维护自身政治利益和全球科技霸权地位,采取先在核心小圈子磋商,然后邀请其他国家加入的“国家俱乐部模式”进行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谈判,人为地制造“俱乐部”会员与非会员的分野,从而导致国际知识产权法“碎片化”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复杂性”,甚至动摇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的基石。中国坚定维护多边主义,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挥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的主平台作用,支持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非歧视和开放的两个核心价值。未来,应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通过协商的方式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增进人类福祉贡献中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