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谬之三,黎智英的律师团队以及黎崇恩不断打“悲情牌”,将黎智英渲染成“受害者”,是为民主“献身”,更用上所谓“回家”的字眼,以博取外界同情。然而,这样的操作只会适得其反,黎智英是什么人?不论在壹传媒以及“反对派”内都是“一言堂”式人物,对于异议异见不听其号令者,从来打压不手软。多年来一直用“黑金”来操控“反对派”,公然勾连外国势力,“为美国而战”,这样的人何来“悲情”,如何“博同情”?
黎崇恩要让父亲“回家”,但黎智英是“黑暴”祸首,一直以来不断利用手上媒体在社会上煽动对立仇恨,挑动对抗,“洗脑”青年,在他父亲以及壹传媒煽动下,多少青年人走上街头自毁前程,不少人至今仍在牢狱或仍在等待审讯,这些人又如何“回家”?现在黎崇恩有什么资格让他父亲“回家”?这样还有公理正义吗?
其谬之四,是妄图以政治干预司法,自取其辱。黎智英一方的法律团队竟扬言,英国政府要以释放黎智英作为重启英中两国关系的条件云云。现在要访华的是英国外相,要改善两国关系也是英国,英国当前经济千疮百孔,不少城市已宣告破产,新任首相急于拯救经济,已明白到继续死跟美国的遏华路线,只会令英国经济雪上加霜。“日不落国”已经日落黄昏,还有什么资格与中国“叫板”?当然,改善中英关系符合两方利益,理应乐观其成,但如果英国外相是带着做政治骚的心态来华,纯粹是为了摆政治姿态,以至在黎智英案上说三道四,这样不但不会取得任何结果,反而是自暴其丑。
其谬之五,是还在妄想可以令黎智英脱罪。自黎智英案开审后,黎智英一方到处串连,外部势力亦接连出台各种声明、报告、法案,肆意抹黑香港国安法,干预香港法庭的审讯,要求法庭轻判,这一连串的干预行动,已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外部势力目的就是以黎智英案作为突破口,令相关的法官受到沉重的政治压力,从而影响判决,这是粗暴干预香港的司法独立,对于一直将司法精神放在口边的西方政客而言,是自把嘴巴,也是莫大讽刺。
外国愈施压香港愈坚定
基本法第2条、第19条和第85条明确指出,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在履行司法职责时享有任期保障和诉讼豁免权。香港法庭审理黎智英案,从来都是公开、公正、公平。至于所谓还押时间长,主要是因为黎智英犯的重罪,既然是重罪,自然需要较长时间的准备,并不存在所谓司法不公的问题。
更不要说,早前一些媒体放出各种黎智英在狱中受到的所谓“不公平对待”,之后全部证实是子虚乌有,究竟有什么人有这么多功夫放出这些谣言抹黑,并借一些西方媒体大肆炒作,相信各界心中有数。外部势力以及黎智英一方不断对黎案的干预、施压以至威吓,才是真正置法治如无物,尽显其双重标准。
黎智英案是国安重案,绝不能有任何闪失,这不单在于黎智英与外国势力的关系,更在于黎智英如得不到应有的惩治,此例一开,香港的国安防线将会面临巨大冲击,不能再有力地捍卫司法独立,不能再维护国家安全,这对于香港是不能承受的重。外部势力的疯狂干预正说明黎智英案更加不容有失,外国愈施压,香港更要愈坚定,愈严格依法办事,让正义和公义得到真正彰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