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郑德义手中有了权力,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老板对其鞍前马后、吹捧奉承,部分商人老板为了能够从握有权力的郑德义手中拿到工程,投其所好、大献殷勤。而郑德义“遇钩就咬”“见食就吃”,从吃一顿饭、拿一张卡、收一个红包开始破防,逐渐小节失守,大节不保。
“王某某、周某某、郑某某……”当办案人员问及郑德义与哪些人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时,他不假思索地说出了10多位企业老板的名字。这些老板为了和郑德义搞好关系,从他手里拿到工程或获得关照,争先恐后向他送礼品、送现金、送干股。
2008年,王某某在富宁县收购和开发矿山期间,为了感谢郑德义的关心帮助,送了2万元现金。这是郑德义第一次收受“大额”礼金,他说走在路上都觉得路人用异样的眼光看过来,但慢慢地发现自己只是“做贼心虚”,也就坦然接受了。郑德义在工程款拨付、移民安置、加油站承建、房地产开发、恢复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等方面给商人老板们提供各种“协调”和“帮助”,商人老板们则以各种名头,通过现金或存款的方式源源不断向郑德义送上“好处费”“辛苦费”“协调费”“过节费”……郑德义对此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前前后后收受贿赂高达近700万元。他受贿的钱除了用于日常开销外,全部投入了购房炒房中。
从任富宁县委办公室主任到文山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文山州移民局局长,从收受2万元到100万元,从第一次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心安理得、从以前的半推半就到后来的来者不拒,从“做贼心虚”到“乐在其中”,郑德义完全丢失了初心、丧失了党性、迷失了方向。
“我在这几家公司持有价值470万元的干股。”“我没有出一分钱,也没有参与经营和管理。”郑德义在接受审查调查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在郑德义担任富宁县常务副县长的时候,他分管矿山有关工作,王某某整合锰矿需要四五百万元的资金,但是在郑德义的“协调”下,仅仅用了120万元就拿下了。为了表示感谢,王某某直接送给了郑德义220万元的公司干股,郑德义因担心被查,就以其子之名代持,也因此和王某某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