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明确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汇聚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打响脱贫攻坚战。
到2020年底,我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
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2020年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同时,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的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乡村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2022年,《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等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为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的1000多个县、3万多所乡村学校(含村小、教学点)补充特岗教师约115万人。累计建设村卫生室超过58万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