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算是正常新闻报导或评论吗?至少可以肯定,《华尔街日报》一定不会,亦不敢刊登煽动冲击国会山庄的文章。以至几个月前美国大学发生的反战示威,《华尔街日报》怎么从不发布支持学生、反对州警暴力清场这类“政府不喜欢的内容”?当然是因为其心知肚明,新闻自由并非绝对。欧洲人权法院对新闻自由的判例,亦指出即使是报导涉及备受公众关注的重要议题,也不享有完全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就在不久前,英国一名记者亦因涉嫌违反英国《恐怖主义法》而被捕。
《立场》的问题在于其既不中立也不客观,只是打着“民主人权”的旗号,肆意抹黑中央及特区政府,煽动社会无止尽的仇恨,完全违反传媒行业须以准确事实为基础、提供准确可靠资讯的最高原则。因此,“立法新闻案”与新闻自由根本没有丁点关系,如果打击假新闻、假资讯都算打压新闻自由的话,那恐怕全世界根本没有一个地方拥有新闻自由。
香港真实的新闻自由状况究竟如何?从数据上,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本地、内地和海外传媒机构的注册数量不减反增;在法律上,特区政府也从没禁止过任何人、任何媒体批评政府,这不单在《刑事罪行条例》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中作出了保障,列明指出政府措施、宪制、法例或司法上的错误,目的在于矫正错误或缺点,并不构成煽动意图。
特区政府不会被“制裁”吓倒
在最近一些政策议题上,比如垃圾收费、性教育教材,不管是媒体还是社会各界都不乏强烈的反对意见。个中区别,在于《立场》的文章并非基于事实作出的评论或批评,而是单方面的抹黑和诋毁;反对垃圾收费、性教育教材等政策,则是在客观理性的基础下自由发表不同观点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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