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端解决机制不足以有效解决中美数字贸易纠纷
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和法律服务中心,经常面对跨境法律冲突。早在2020年,TikTok决定短期停止在香港的运营。除了TikTok,其他社交媒体平台如Facebook、谷歌和Twitter等也暂时停止了来自香港政府的所有数据请求。现如今并没有关于这些社交媒体平台已经恢复处理来自香港政府的数据请求的后续报导。2024年3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法案,要求字节跳动在165天内将TikTok出售给让美国政府满意的买家,否则TikTok将被禁止在美国的应用商店和网络托管平台上架。⑰TikTok等社交媒体平台封禁涉及到不同法律体系的冲突和协调问题,部分原因与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有关,如何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促进数据的自由流动,是香港构建争端解决机制需要考虑的问题。TikTok的封禁案例突显出现有国际贸易规则在数字贸易领域存在适用性问题,香港的争端解决机制需要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制定更加有效的解决中美贸易纠纷的规则。
首先,香港尚未设立专门处理数字贸易争议的行政主体。香港国际调解中心(HKIMC)是香港贸易纠纷的主要解决渠道之一,然而没有专门处理数字贸易纠纷的委员会。香港国际调解中心设立了16个专业委员会,全面开展各类争议的解决,其覆盖范围广泛,包括银行金融、物业大厦管理、建筑、公司家族传承、域名、线上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但尚未明确设立专门针对数字贸易的调解委员会。数字贸易涉及跨境数据流动、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知识过硬、经验丰富的调解人员。尽管HKIMC下设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调解委员会,但数字贸易这一新兴领域是否囊括在内还不确定。除HKIMC外,香港还有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香港调解会等其他调解机构,但亦未出现设立专门处理数字贸易争议的委员会。
其次,香港缺乏与中美司法方面的合作互助。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上取得了一些进展,2023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但整体上,双方尚未实现深度、高效的合作模式,或者说模式还在探索中。另一方面,香港与美国在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有限。香港与美国的法律制度与体系不同,而两地在产业优势、利益诉求、文化背景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差异,极大阻碍了跨境司法合作。⑱
三、法治进路
2023年7月《欧美数据隐私框架》颁布,其带来的主导优势和产业先发优势,可能会遏制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导致中国在争夺数字治理话语权上处于被动态势。⑲因此,继续发挥香港在中美数字贸易中的“超级联系人”作用愈发成为当今数字贸易高速发展的重要任务。可以预见的是,美国对中国企业数字贸易的制裁在短期内不会停止。为继续发挥香港在复杂国际环境中的独特优势,促进中美数字贸易合作和发展,本文基于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要求,⑳探索三大法治进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