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部门每季度编发审理提示,汇总上级纪委监委最新办案要求,梳理案件常见质量问题,对行为定性、条款适用和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等提出指导意见,便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参考,有效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被审查调查人王某利用计算机手段非法获利,作案方式新颖,作案行为隐蔽,定性较难把握。”在该市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金坛区纪委监委对某医院信息科原科长王某在医院服务器中私自安装、运行“路由宝”“节点共享平台”设备,窃取单位网络流量并出售获利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争议。承办单位严格执行重要案件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
常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着手,切实帮助基层解决这起新型隐性腐败行为如何取证、犯罪金额难以评估等疑难问题,并与司法机关达成共识,将王某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准确定性为贪污犯罪。2024年2月,王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在专项治理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乡镇纪委需要进一步解决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问题。常州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重要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明确重大疑难复杂、立案免处、不移送审查起诉等10类需请示报告的案件。今年上半年,又将问责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纳入需向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请示报告的案件范围。
去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在推进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技能人才培训、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中,充分发挥审理部门工作职责,综合运用“审评同步”、审理提示、重要案件请示报告、重点领域专项评查等工作机制,对300余件立案件严格把关,推动审查调查部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为基层高质量办案提供有力支撑。随着基层案件质量提高,案件审理时间明显缩短。
“提升案件质量是系统工程,我们持续传导最新理念要求,优化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执纪执法能力,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