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基础规律研究
本世纪初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此次《决定》明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从“技术创新主体”到“科技创新主体”,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使命、任务都发生了明显变化。
“企业应成为科学发现的主体,在基础研究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赵刚表示,当前我国一些关键核心技术被“卡脖子”,根本原因在于源头和底层的科学原理没有搞清楚,基础研究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薄弱。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基础研究不仅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事务,企业也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谷歌、微软等企业就在基础研究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成果中,也有一部分来自企业。
对此,褚君浩亦深有感触。在他看来,科技创新包含3个层次,如果将基础研究视为“从0到1”的突破,那么科技成果转化可以看成是“从1到10”的过程,产业化运作则是“从10到100”的过程。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处在“从10到100”的阶段,其研发投入主要集中在提升新产品的性能、降低成本、扩展功能等创新链的后端,像华为这样愿意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资金从事基础研究的企业相对较少。“现阶段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就是要引导企业向创新链前端发力。”褚君浩说。
专家表示,《决定》深化了对创新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好扶持企业深耕科技创新,部署了相关改革措施,将激励更多企业深入推进科技创新特别是产业技术背后的基础规律性的研究。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决定》提出,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
“企业活跃在经济主战场最前沿,是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者。”赵刚说,科技领军型企业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力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要依托我国广阔市场空间和丰富场景优势,培育更多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企业;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其“龙头”牵引作用,面向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开放其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辐射引领带动更多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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