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坚持问需企业,“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最高检赴全国工商联、国家发改委走访调研,就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重点问题座谈交流、发现线索、凝聚共识。天津市检察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服务国资安全与国企发展调研服务的工作方案》,由市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及各分院检察长分别带队赴部分驻津央企、重点国有企业开展调研、服务。江苏省检察院联合省国资委组织开展国企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检企良性互动,提升国有企业廉洁建设质效。上海检察机关深入辖区产业园区瞭解企业生产经营和法治需求,从金融创新、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犯罪预防等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三、下步工作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部署要求,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强化检察机关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凝聚解决涉企突出问题合力,切实将“护”融入高质效的司法办案之中,将“实”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