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贯通融合、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构建集成高效监督体系
在专项监督过程中,注重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不断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最大限度统筹监督力量、凝聚监督合力,推动监督与监管同向发力、相互促进。
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充分发挥统筹调度、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广泛调动监督检查、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专项监督。用好巡视监督成果,对十三届省委巡视发现的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四新”“四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跟进监督,及时跟踪瞭解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或整改不力的,及时督促提醒。
贯通协同专门监督。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以及审计、统计等监管部门的沟通,把督查部门、监管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纳入专项监督范畴,深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如,对审计发现的7个县(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形成30个方面110条整改清单,统筹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对新闻媒体、网络舆论等反映的问题,按管理权限及时转办到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深入查找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联动协作行业监管。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农业农村、文旅等同“四新”“四化”密切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对主管部门发现和移送的问题或线索,点对点交办到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并跟进掌握问题整改和线索核查情况,对整改和核查效果不好的地区或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线索及时办结。如,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督察或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由省纪委监委指定相应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重点查处借农业结构调整之机大量占用良田搞养殖种花卉、在耕地占补平衡中弄虚作假等问题,推动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