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艺辉:我们运用穿透式思维,深挖掩盖在民事、商业、投资、娱乐等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如查处的某国企党员领导干部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中,行贿人以原价购买受贿人所持有的已严重贬值的投资公司股份,将贿赂行为包装成股权交易关系。经过抽丝剥茧,我们还原了其权钱交易的本质,为最终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撑。树牢证据为王理念,围绕不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构成要件,针对性制作涉案证据一览表,从证据上锁定犯罪事实。如查处的某公安机关“一把手”案件中,我们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充分取证证实,表面看似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其实质是借贷收息型受贿。建立监检法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有效衔接司法。如查处的某国有银行支行“一把手”案件中,我们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充分沟通探讨,实现精准研判,为案件成功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巫运康: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难以被轻易察觉,我们着力建立完善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在打破内部壁垒方面,我们探索建立片区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所属片区的专项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办理重点问责事项、查办重大案件等工作,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线索处置能力、案件查办能力。在外部联动方面,我们加强与司法机关、巡察机构、审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的协作配合,明晰职责任务,建立协同联动监督、监督成果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等机制。比如,州审计局定期向我们报送情况专报,收到专报后我们及时组织研判,加强监督跟进瞭解掌握情况,及时处置相关问题。同时,不断总结规律、提炼经验,汇编典型案例,供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学习参考。此外,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
梳理案发诱因、总结共性规律,细化工作指引,不断丰富查办案件“工具箱”
记者: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须从哪些方面持续发力?
光华:我们将加强对监督执纪执法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落实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法,围绕“政商合体”“影子公司”“影子股东”“期权变现”“延期兑付”“兼职取酬”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表现形式,采取专题培训、集中研讨、案件复盘、查审对抗等形式,着力培养审查调查人员穿透性思维,透过纷繁复杂的行为表象,精准识别权钱交易本质特征,不断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在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典型案例进行系统总结梳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其中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紧紧围绕权钱交易本质,从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逐一分析研判,梳理案发诱因、总结共性规律,适时出台查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典型案件的工作指引,进一步丰富查办案件“工具箱”,切实增强治理处置的前瞻性。善于调动和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全面梳理、深度分析、综合研判,着力查找背后的制度短板和机制漏洞,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建议,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整治,形成研究问题、推进整改、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强化数字技术的运用,提升风险发现、应对、处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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