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这有相当高门槛的政治保障,突显了2019年修例风波中所谓“送中”谎言的无稽和缺乏事实根据。无奈部分香港人,特别是一些知识水平高的香港人竟那么的轻易受骗,更因此引起社会动乱,更令中央不得不出手,通过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一国两制”。没错,从阿桑奇事件,以至孟晚舟事件可见,美国一贯以来都视移交疑犯制度为一有力政治工具。
当然,这不代表其他国家或地方与美国一样漠视基本人权的保障;相反,绝大多数国家或地方均以联合国公布有关移交疑犯之国际共识为移交疑犯制度之基本原则。从这角度看,以美国为首之西方国家滥用移交疑犯制度之行为并不代表国际移交疑犯制度之正统思维。
奈何美国为首之西方国家的影响力是不容忽视的。到了今天,我国虽然已与接近五十个国家,包括欧洲多国如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等签署移交疑犯条约,但英美等西方国家仍拒绝与中国建立移交疑犯安排。相对而言,香港特区现时只与十一个国家签订有效的移交逃犯协议;另外,有十个主要西方国家如英、美、澳等则声称因修例风波而“暂停”早前有效之移交协议。这是何等的无稽和具讽刺性!滥用移交疑犯制度的国家贼喊捉贼反而指控特区“可能”滥用移交疑犯而“暂停”移交疑犯安排。
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移交疑犯制度下,他们的法庭可以拒绝把罪犯移交回特区,所以主动权完全在他们手上,而若特区把罪犯移回他们国家受审则完全不可能有违反人权之嫌,那他们怕什么?说穿了,这又是政治凌驾法治之另一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