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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才是南海生态环境的破坏者
http://www.CRNTT.com   2024-07-16 13:11:04


  中评社北京7月16日电/据中国网报导,7月8日和7月10日,中国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下属的生态环保机构分别发布《仁爱礁非法“坐滩”军舰破坏珊瑚礁生态系统调查报告》(下称《仁爱礁报告》)和《黄岩岛海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下称《黄岩岛报告》)。这两份南海生态环境报告显示,菲律宾非法“坐滩”的军舰,严重破坏仁爱礁生态环境系统,而处于中国实际控制下的黄岩岛周围海域环境质量优良,珊瑚礁生态系统健康,从而有力地揭露了菲律宾政府指控中国破坏南海生态环境的虚伪性,并充分证明中国对黄岩岛周围海域的实际控制是正当的、合法的。

  菲律宾军舰“坐滩”仁爱礁违反国际法

  仁爱礁是中国南沙群岛的岛礁之一,是一座由珊瑚礁组成的环形礁盘。1999年5月9日,菲律宾海军“马德雷山”号登陆舰(菲律宾57号舰)借口“船底漏水”,“不得已”坐滩在中国仁爱礁。据《仁爱礁报告》显示,25年来舰上人员焚烧和弃置生活垃圾、排放污水,非法运送建筑材料加固该舰,并给舰体涂刷油漆。菲方种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仁爱礁的生态环境,导致仁爱礁礁区海水中重金属、活性磷酸盐和油类含量明显高于历史记录,礁区的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种群结构出现失衡,造成礁石珊瑚覆盖面积大幅下降,军舰附近存在大量珊瑚礁碎块和死亡的珊瑚,军舰周边尤为严重。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在其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的进行不致使其他国家及其环境遭受污染的损害”。菲律宾军舰对仁爱礁海域的污染行为,违反了《公约》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1年通过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明确规定,“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国有义务“在从事一项持续性的不法行为时,停止该行为……”(第30条),并且“……有义务对国际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提供充分赔偿”(第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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