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难以量化的实际损失、违约金数额等相关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中明确指出,网络主播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请求予以减少的,在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网络主播实际收益、网络直播行业特点、平台前期投入等因素合理酌定。
“明确双方法律关系,是破解不合理的直播时长机制与高额违约金问题的关键。”薛军表示,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受到劳动法保护,工作时间、违约金等规则的设置应符合劳动法律规定。
范围认为,可以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有针对性的指引,对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之间的法律关系属性进行明确。此外,应强化行业自律并制定共同规则,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
“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出台相应指引,明确网络主播行业工作时间计算的基本规则。”范围补充,可以设置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由MCN机构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