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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台独”顽固分子有了“法治利剑”
http://www.CRNTT.com   2024-07-11 13:23:07


   
  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坚持宽严相济。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意见》提出,对那些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防止危害扩大的“台独”顽固分子,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从宽处理。这体现了国家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也是对那些分裂国家犯罪失足人员的善意规劝。统一是正道,“台独”是绝路。面对反“独”法网和惩“独”利剑,希望“台独”顽固分子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意见》坚持区分原则,明确指向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径,不涉及更多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欢迎广大台湾同胞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共享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伟大荣光。但“台独”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是台湾民众利益福祉的最大祸患。只有坚决依法打击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两岸关系才能和平发展,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才能得到维护和增进。
 
  总之,《意见》的出台和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在对台工作中的最新成果,是我们运用法治方式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台独”,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生动体现。从公布“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到对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惩戒措施,再到此次出台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的司法文件,我们依法遏“独”的工具箱更加完备,反“独”促统的法网更加绵密。“两高三部”协同行动并共同制定《意见》,充分表明了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国家意志、人民意志。“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任何逆历史潮流、拒统谋“独”的企图,注定是螳臂当车,等待他们的将是人民的审判和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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