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香港快运安排同日五时许航班,但二人拒绝安排,徐先生解释,因担心届时再被机组人员以安全标准为理由“再赶落飞机”,最终在民航处协助下,安排到同日晚上的航班。
两人回程时,同样搭乘香港快运的航班,但无被拒绝登机,不过他们均表示,受事件影响已对香港快运完全失去信心。
李先生表示,五年前曾经独自一人,乘坐另一间航空公司航班前往日本,服务态度良好,过程畅顺,落巴士时更有职员接应,协助登机。他坦言,对比两间公司向残疾人士时提供服务,形成强烈对比,认为香港快运有必要及时检讨工作,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
要求调查道歉赔偿
协助处理事件的香港失明人协进会会长黄俊恒表示,事发当日至七月初,香港快运曾经五度就事件向两人解释,但他质疑“前言不对后语”,更批评航空公司曾以“找不到当天哪一位职员要求两人落机”为由推卸责任,形容“令人气愤,不能接受”。翻查纪录,协进会去年曾经接获其他视障人士的投诉,指出香港快运非首次不友善对待视障人士,要求展开独立调查、公开道歉、找出责任谁属,以及合理赔偿。
香港快运航空回复《大公报》查询时解释,由于地勤及机组人员作出不同的判断,为确保所有乘客安全,需由管理人员进一步评估,以确认两名乘客可在没有同行者的情况下安全乘搭航机。
香港快运商务总监王基杰补充,并不同意“赶落机”的指控,在安全考虑下由当值人员陪同两名乘客离开机舱,并为引致两位乘客造成的延误和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以及会作出相应补偿。公司亦会就是次事件作出检讨并改进工作流程,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