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金调整机制自2008年实施以来,曾先后进行七次租金检讨,其中四次曾触及加租10%封顶上限。由于《房屋条例》规定房委会须按调整租金机制结果来加租、减租或冻租,没有弹性,过去房委会曾透过宽免租金平衡加租影响,但随房委会财政负担加重,愈来愈多声音认为房委会应谨慎严格控制预算。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早前在房委会周年特别公开会议表示,若检讨公屋租金后需加租,不同意房委会宽免租金,认为期望房委会于每次加租都作宽免是不切实际,房委会每次宽免租金前必须考虑本身的财政能力,确保财政健全,避免对公共资源增加不必要负担。
房屋局:须审慎理财
房委会委员柯创盛则表示,相信即使租金加至10%封顶位,居民户仍有能力负担。他对于宽免困难户租金加幅持开放态度,认为房委会有机制及措施帮助公屋困难户,包括租金援助计划。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曾表示,以往的租金宽免安排是特殊措施,倘变成恒常化,不利房委会财政健康。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兼房屋署署长罗淑佩曾表示,现时四成租户每月租金不超过2000元,即使加租也只是多付200元左右,部分甚至只是数十元,强调当局要大规模建屋及做很多改善措施,需审慎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