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影子腐败”,根本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分子不收手,说到底还是思想观念、权力运行、制度约束仍有空子可钻。在一些地方,讲关系不讲规则、遇事找“门路”等不良风气仍然存在;个别“关键少数”权力集中,明面上按规矩张罗,暗地里却因利害关系办事;一些部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仍有盲区、空白点,“牛栏关猫”留下空子。
反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不断总结新情况、新特点,尝试新手段、新办法,系统施治、持续发力,扎紧监督制度“笼子”,摊开公共政策“匣子”,把“影子腐败”晾在阳光下。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要让腐败分子看到,“隐身”“代持”不是“保险箱”,离职、退休不是“避风港”,腐败活动和腐败现象出现在哪里、演变出怎样的形式,反腐败斗争的战场就会延伸到哪里。以猛药去屙、重典治乱的决心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