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美国口中的“航行自由”又是怎么回事呢?可谓简单粗暴。在美国眼中,“领海之外即公海”,为此它还独创了“国际水域”这个概念。在美国的概念和行为中,别说他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美军舰可以绝对自由地航行,即便是沿海国12海里之内,它也能以无害通过之名、“不受国家的不合法限制”通行。
二者区别很明显。打个比方,《公约》规定的航行自由就如同在一个村子里,每家每户住房之外有院子,院子之外是种着瓜果蔬菜的菜园子。外来者通过菜园子需要告知主人,院子更是不能随便踏入。然而美国不仅要随便通过菜园子,更想不打招呼就进院子。在这种绝对自由的逻辑之下,美国军舰时常未经申请或通报强行进入他国管辖的海域,由此带来的危险事件更是不胜枚举。
可见,此“航行自由”非彼“航行自由”,两者有着本质区别。美国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利用 “航行自由行动”挑战他国所谓“过度海洋主张”,实质是以美式“家法帮规”来维系全球海洋霸权。
从“旁观”到“下场”,霸权之手搅乱南海
美国口口声声说,“航行自由行动”是为了保障海上通道安全和商业繁荣,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像美国国防部最近发布的“航行自由”报告,从1991年开始,基本每年都会定期发布。据统计,截至2022年,美国已累计对60多个国家实施了600多次“航行自由行动”,挑战超过700项所谓“过度海洋主张”。
有学者做过研究,在2000年之前,亚太地区还不是美国“航行自由行动”的最主要目标区。但2000年后,亚太地区的角色显着上升。
《国际锐评》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从1991到2006年的15年里,美国国防部只在3个财年的“航行自由”报告中“点名”了中国(分别是1992、1993、1994财年),理由是 “美方不认可其军舰进入中国领海需事先通报”。但从2007年开始,情况出现了变化。自那一年起,中国持续成为美国实施“航行自由行动”的目标国。据中国智库“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统计,2015—2022年,美方针对中国南海岛礁的“航行自由行动”总体呈现持续增加趋势,共计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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