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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外观。(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4月24日电/王信福等37名死囚认为死刑违反“宪法”平等权、生存权、比例原则,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23日召开言词辩论庭,邀集死囚诉讼代理人、“法务部”及专家学者陈述意见,讨论死刑是否违宪。对于“法务部”提出多数民众反对废死,大法官詹森林则对此疑问,只要跟民意有关,就绝对要和民意妥协?。
长期以来的民调都显示,台湾民意支持保留死刑的都在约8成左右。“中研院”在1990年做的社会意向调查指出,有75%民众反废死,仅9%支持废死,时至今日30多年过去,趋势都未变;2022年启思民本基金会民调显示,86.9%反废死,仅12.4%支持废死;2023年ETtoday民调则显示,73.5%反废死,21.8%废死,近35年来台湾民众对死刑存废问题的趋势相差不大,有固定7至8成左右的民意反废死。
“宪法”法庭23日审理死刑是否违宪案,进行言词辩论。“法务部”检察司司长郭永发指出,死刑制度是长期宪政秩序认可的,并且鉴于目前的宪政秩序及社会法价值未改变,多数民众反对废除死刑,加上时空环境无改变,因此“宪法”法庭应维持死刑合宪。
詹森林质疑,为何在死刑议题上,“法务部”一直希望“宪法”法庭要让步?以民意反对修法?难道大法官不能与民意有冲突?绝对要和民意妥协,而舍弃大法官所认为的“宪法”价值?詹森林则用同婚、通奸除罪过去被多数反对,大法官仍做出违宪的解释来举例。他强调,在和民意有冲突或是意见相反的情况下,大法官或“宪法”法庭可以向民众阐述“宪法”价值。
对此,郭永发表示,同婚议题是法益问题,且恋爱属于个人自由,通奸除罪则是侵害配偶权,与死刑存废涉及“国家”刑事政策,完全无法相互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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