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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黄平县纪委监委组建监督检查组,紧盯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短板弱项开展调研督导。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旧州镇野菜基地走访瞭解产业发展情况(图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中评社北京4月16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茅坝镇石良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罗某良在管理石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期间,账目管理混乱、违规使用资金,非法挪用村集体资金7万余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和投资,严重触犯党纪国法,要引以为戒……”贵州省仁怀市纪委监委日前在茅坝镇石良村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通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严守廉洁自律底线。
贵州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在今年制发的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监督重点任务中,对“紧盯村(社)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小切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既着力纠治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公开、“村财乡管”、联审联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也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监守自盗、侵占挪用及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等违纪行为,切实守好看牢农村集体家底。
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紧盯村(社)集体“三资”管理、资金分配监管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前往45个县(市、区)调研,发现农村“三资”领域问题主要集中在集体资产底数不清、个人侵占私分集体资金、公款私存等方面。例如,织金县5个乡镇9个社区集体资产长期未纳入“三资”台账管理,4名社区党支部书记及2名村集体合作社管理人员以权谋私,虚报套取财政资金上百万元。榕江县定威水族乡控乃村党支部书记石某某未严格按照“村财乡管”要求将村集体资金存入村集体专户,而是通过个人或安排他人虚报套取集体资金等方式存入个人账户共20余万元,造成村集体资金脱离监管。前不久,石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这类案件频发,显示出村级‘一把手’、财务人员权力较为集中,是‘三资’领域廉洁风险的高发主体。”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部分查处案件暴露出监管缺失、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弊端。
今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中,持续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情况,该省纪委监委开展专项调研监督,并综合运用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成果,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和配套制度。
今年3月,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贵州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联合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前往榕江、织金等5个县开展专项调研监督,对前期监督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及未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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