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30日电/据证券日报报导,3月2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以下简称《ABS业务规则》)及配套指引。
其中,上交所发布的配套指引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资产支持证券持续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持续信息披露指引》);深交所发布的配套指引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3号——信用风险管理》三项配套业务指引(以下分别简称《定期报告指引》《临时报告指引》《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制定出台基础规则
近年来,沪深交易所认真落实国家战略,发挥资产支持证券市场功能,助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具体来看,上交所方面,截至2024年2月末,上交所资产支持证券累计发行6.58万亿元,托管量1.39万亿元,引领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在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企业杠杆、拓宽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交所方面,截至目前,深市资产支持证券累计发行规模超2.49万亿元,大类基础资产类型齐全,特色基础资产类型突出,已成为债券市场助力实体经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工具。
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发展新阶段和市场形势发生新变化,夯实资产信用和破产隔离制度、加强投资者保护、明确自律监管要求等需求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沪深交易所发布了《ABS业务规则》。
具体来看,一是明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程序、基础资产及重要业务参与人基本要求,夯实资产支持证券准入制度基础,稳定市场预期。二是明确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管理机制,对发行和挂牌程序、投资者适当性、转让机制、信息披露、停复牌及终止挂牌等进行全面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三是强化风险防控,设持有人权益保护专章,明确重要业务参与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规范持有人会议相关安排,发挥持有人权益保护机制实效。四是明确自律管理措施,针对违规行为,持续贯彻“零容忍”,强化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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