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要求,福建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做到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清新福建”建设水平,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坚决防控流域上游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抓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打好重点海湾水质提升攻坚战,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认真查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着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突出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福建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3年1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557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4208件,责令整改1038家,立案处罚622家,立案侦查15件,约谈28人,问责4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