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聚焦细胞和基因治疗等主题
文件表示,“生命健康研发院”须进行生命健康科技相关主题的基础研究、转化研究及成果转化,有关主题可包括但不限于细胞和基因治疗、生物讯息学和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先进疗法、医疗诊断、药物和疫苗研发,以及临床试验。
资助计划下设立的“生命健康研发院”最多可有三所,各研发院的建议资助金额,会按个别建议书及配对资助而定,如研发院的推行进度及表现未如理想或违反任何资助条件,特区政府保留停止提供资助、在严重的个案终止协议,以及要求该所研发院退还已发放的款项的权利。
“生命健康研发院”资助计划亦会提供特别的教务和知识产权安排。为鼓励大学科研团队参与研发院的工作,计划将允许大学运用拨款,确保参与人员维持其薪酬水平,又或让大学聘请额外人手支援原有教学活动,以便参与研发院的人员可投放更多时间专注于研发工作。
知识产权方面,文件建议研究团队/发明者可获取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不少于七成,此举可提供更大诱因,促使本地、内地和海外研究团队参与“生命健康研发院”的工作。
创科局及创科署计划在今年就向立法会财委会申请60亿元拨款,其后会成立一个由学术界、业界人士和政府官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再邀请有关大学提交申请,落实研发院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