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对于风险较高的中小银行,一方面实施高强度监管,使风险逐步收敛,同时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起“一行一策”,谋划实施改革化险路径以及相应举措,稳妥有序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
他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将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合力做好中小银行改革和风险防控,不断提升中小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包括建立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对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管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督促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中小银行准入标准等。
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
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尹江鳌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深化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引导养老保险机构聚焦主业转型发展,服务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据介绍,自2021年9月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至今,11家理财公司在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51个产品,规模超过1000亿元。自2022年11月启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至今,存款人数约20万人,余额接近400亿元。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自2023年1月起在十省(市)启动以来,已累计开户超过59万个。
尹江鳌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优势,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为抓手,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供给,针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特点,研究完善相关业务监管规则等。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