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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丨贪财取危 追悔莫及
http://www.CRNTT.com   2024-01-24 14:51:41


 

  当上文山州建设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之后,李庆明自恃掌握着房地产项目规划领域的“大权”,开始吃拿卡要。开发商给他送钱送物,他就可以让项目审批得快一些;开发商不送,他就上演“拖”字诀,直到开发商把好处“送上门来”,或者是想方设法向开发商讨要好处,堪称“雁过拔毛”的典型。

  2005年,文山州某房地产公司向州规划局申报一个房地产项目,项目报到规划局后迟迟没有动静,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华某某意识到,可能是某个环节“卡”住了,于是他找到李庆明,奉上10万元的现金“大礼包”,拜托李庆明“通融通融”。收到“大礼包”后,李庆明又“努力”了一下,该公司的项目规划便很快通过了审核。

  有什么样的精神追求,就有什么样的行为表现。李庆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真正树立起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把职务晋升当成寻租的“筹码”,成为组织里的蛀虫,终会被清除出去。

  经查,2004年至2019年,李庆明利用担任文山州建设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房地产开发商财物共计350余万元。

  以权换钱,把公权当成敛财“资本”

  理想信念的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错位,让李庆明全无纪律规矩意识,擅权妄为,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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