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辽宁省已经组织开展两轮对100个县(市、区)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视组紧盯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千余家基层单位、企业工厂明察暗访。通过全面排查、科学研判、精准定性营商环境方面问题2944个,为清除营商环境淤堵问题提供靶向参考。
为严肃清除影响营商环境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辽宁省纪委监委负责查处大案要案,督促行业部门履行监管指导责任,研究提出破解难题的创新举措。
各市纪委监委开展常态化调研走访、随机明察暗访,负责查处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纠治“躺平”现象、“中梗阻”问题。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紧盯窗口单位、企业项目,严肃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和“小鬼难缠”、吃拿卡要、久拖不办、推诿扯皮等问题。
数据显示,2023年,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6412件,立案56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46人,组织处理1794人,留置464人,移送司法机关331人。
根据《2024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部署,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推进“万件清理”、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和“万件化访”行动,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监督,深挖彻查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查办案件的穿透力、震慑力。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政法机关纵深推进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聚焦本系统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破解难题专项活动。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常态化警示震慑作用
“2001年至2018年,大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岩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并收受财物,为多家企业在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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