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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中评社 卢哲摄) |
中评社香港1月12日电(记者 卢哲)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立法会回答议员提问时表示,去年5月入职要求调整后八个月,警员、见习督察和辅警警员的每月平均投考人数分别为644人、478人及283人,较调整前八个月的每月平均投考人数分别上升超过八成、九成和五成半,升幅非常显着。
香港警务处(警务处)于2023年5月5日放宽警员、见习督察及辅警警员的入职要求,包括取消最低身高及体重要求,以及增设“警员中英文笔试”(笔试),为没有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英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没有具同等学历的投考者,提供另外一个符合语文能力要求的途径。
邓炳强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说,警务处不时检视招募政策,确保各项入职要求能更合时宜,亦同时保持警队在人力资源市场的竞争力。举例来说,防毒面罩的更新设计已可让配戴眼镜的警务人员使用,因此相关的前线人员即使配戴眼镜亦无损执勤的要求;事实上,经检视警队大部分岗位后,确定有关的人员都可以配戴眼镜或隐形眼镜执行职务而不会影响行动效能。
邓炳强表示,警务处自二○二三年五月五日起调整入职要求,包括为警员(包括辅警警员)及见习督察职位取消最低身高及体重要求,与其他纪律部队看齐;以及容许投考者在配戴眼镜或隐形眼镜的情况下通过视觉敏锐度测试,至于色觉测试的要求则维持不变。另外,警务处亦为警员(包括辅警警员)职位增设了“警员中英文笔试”,供有关投考者选择参加。
就语文能力方面,警务处对所有警务人员的要求并无改变。投考警员(包括辅警警员)的人士须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文凭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会考)的中国及英国语文科分别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学历,以及能阅读及书写中文及操流利粤语。为让警员(包括辅警警员)职位的投考者提供多一个符合语文能力要求的途径,投考者自二○二三年五月五日起可参加新设的“警员中英文笔试”,笔试同样以文凭试中英文科第2级为基准,考核的内容更切合警员日常执勤的实际沟通和理解的需要。
至于见习督察职位的语文能力要求则没有调整,投考者仍须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分别取得第1级成绩;或在文凭试或会考中英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学历,以及能阅读及书写中文及操流利粤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