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导,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控方续读出控辩双方承认事实,当中透露,2020年8月,日经中国(香港)有限公司根据高院的提交物料令,向警方提供文件,而有关文件显示,于2019年8月,“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李宇轩,以及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与《日经新闻》有多次电邮往来。
据控方在上周完成为期三天的开案陈词。黎智英作为“重光团队”的主脑及幕后“金主”,指示陈梓华、李宇轩及刘祖迪等人进行国际游说,寻求外国政府制裁中国及香港特区。银行户口纪录显示,“重光团队”向多家国际媒体支付登报费,换取支持。黎又经其助手Mark Simon,将逾9300万元分发到多个“泛民”阵营政党及政治人物。
控方表示,黎智英在案发时是主脑及“金主”角色。2019年8月,李宇轩、刘祖迪等人成立“重光团队”。控方描述,黎智英及Mark Simon是组织幕后主脑,负责最高指挥及财政支援。其中,Mark Simon向黎智英汇报,由黎智英批核大额资助,而较低金额的款项则由Mark Simon批核。陈梓华是组织中间人,负责向李宇轩及刘祖迪传达黎和Mark Simon指示。李宇轩及刘祖迪则为“重光团队”的表面人物。众人利用“重光团队”,透过登报、众筹、建立海外联系等手段请求外国制裁中国。李、刘及陈梓华在黎指示下,与美、英、日三国政客联系,成立3条“国际线”。
控方披露,2013年至2023年7月期间,黎智英共向Mark Simon转账86笔,涉款逾1.18亿港元,其中逾9300万元分发到多个“泛民”阵营政党及政治人物。除此以外,黎智英在2019年8月亦捐款约2.5万美元给“香港监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