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再融资阶段财务造假频现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部分公司在IPO阶段便存在财务造假行为,甚至有的公司到了再融资阶段仍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2023年12月,于2020年7月登陆科创板的*ST慧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4名责任人共计罚款1600万元。公告显示,*ST慧辰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该造假事项追溯到2017年6月,该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信唐普华”)48%股权,后又收购其22%的股权。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连续数年对外披露的财务数据均存在虚假记载。
除了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外,*ST慧辰在IPO阶段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也发生了财务虚假记载的情况。从造假细节来看,2018年和2019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多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公司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8%。
而据*ST美尚2023年7月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显示,公司IPO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均存在虚假记载。也就是从未上市时的招股书、到上市之后的年报和再融资说明书,该公司均存在财务不实的情况,造假时间跨度长达9年之久。
公告显示,*ST美尚财务造假的手段包括通过提前确认应收账款收回虚增净利润、虚记银行利息收入、不按审定金额调整项目收入和虚增子公司收入。2012年至2019年,公司虚增净利润分别为1171.27万元、1652.33万元、767.15万元、6672.74万元、6401.11万元、7835.24万元、1.48亿元、5843.56万元。2020年上半年,又虚增净利润53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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