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实融合的关键因素是数据。数据基础设施、数据治理体系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要使数据实现从资源到要素的转换,激发“数”“实”部门间的协同效应,需要通过适宜的制度创新解决有效数据、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供给不足,明确数据产权属性,构建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创新数据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体系等。与此同时,在企业层面和产业层面上,数实融合所需的制度条件不尽相同,需要提供差异性和针对性的政策供给。在企业层面上,数实融合要持续拓展且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使经济主体获得足够激励。这种激励主要通过两种不同的途径:一是企业通过主动引进通用技术来提高生产率,优化企业绩效,使企业获得更高的竞争力和超额利润;二是通过经济环境和技术条件的改变,使企业遵从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并有效嵌入新的技术体系中。在这里,竞争政策和创新政策的有效结合至关重要。在产业层面上,数实融合可以理解为部门协同,制度引导应致力于促进形成若干正反馈或互激式增长机制,不断降低要素成本。
当前,中国数实融合的广度深度正在持续拓展。一方面,数实融合进程迅速。2022年,中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与产业数字化规模分别达到9.2万亿元和41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分别为18.3%和81.7%。另一方面,作为“世界工厂”,中国有规模经济优势、数据体量优势和场景丰富优势,数实融合易于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和倍增效应,产业数字化潜力巨大,这是中国数实融合的强大动力和显着优势。
文章指出,也要看到,中国数实融合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产业大而不强、一些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数字技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仍有待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尚未有效激活等。伴随着通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颠覆性前沿技术加速突破应用,数字技术正进入创新爆发期,与千行百业融合向纵深拓展,数实融合领域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做好数实融合大文章,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
文章称,数字时代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具有两个关键特征:一是在复杂的分工过程中存在复杂的相互嵌套、相互依赖关系;二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才可能有效嵌入国际分工体系。这就意味着,要解决“卡脖子”问题,应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为主导,在关键技术和产品上中游的重要分工节点取得不可替代的地位,将传统意义上的规模优势、多样性优势转化为行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优势,打造与之对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主体,进而在提高安全度的同时获得高附加值,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接续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行动,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充分把握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过程中孕育的新机遇,探索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新路径,为高质量发展强根基、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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