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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检署。(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网站) |
中评社台北11月7日电/台军事情报局今年破天荒遭检调搜索,上校苏永玲,中校苏薪名、自2018年起共同以捏造的“梁方”等不存在的线人名义提供的假造情资绩效,向军方诈领工作经费逾新台币1000万,并挪为私用,军方查觉异常而主动报请士林地检署侦办,士检今年6月发动搜索约谈,声押2人获准,上月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伪造公文书、洗钱等罪嫌,起诉2人。
台媒报导,检方依据“军情局”经费核发、情搜绩效统计表,和苏薪名与苏永玲之间的通讯对话纪录,还有苏薪名与“梁方”等不存在的情报人员间的通讯对话纪录等证据,以及2校官的认罪自白,认定2人自2017年4月起即有共同谋画诈领财物的犯意联络,6年期间共藉此诈领1000万元工作经费,实际上提交的资料都是苏薪名瞎掰唬弄上级,苏永玲则是明知不实仍护航、掩护苏薪名请款。
全案于10月间侦结起诉,移审士林地院后,承审法官裁定续押,苏永玲提出准抗告,主张她是已坦认检方起诉的犯罪事实,也已缴回犯罪所得,自认已无湮灭、伪变造证据、勾串疑虑,她和苏薪名的犯罪情节供述虽略有不同,但苏薪名也已认罪,不会影响罪责,且她有固定住居所,没有逃亡之虞;何况她已遭停职,不可能反覆实施同一犯罪,羁押原因显已消灭,请求撤销羁押处分。
但法官认为,虽然苏永玲在6月15日羁押庭时已认罪,但8月7日检察官庭讯时,她又供称因信任苏薪名,相信确实有其情报人员的存在,她直至2019年9月仍未怀疑过苏薪名,同年才得知苏薪名有自行使用款项;而苏薪名的认罪供词则是早在2018年4月起就与苏永玲共谋诈领,法官因此认定仍有勾串证人之虞,有羁押的必要性,故于10月31日裁定驳回准抗告。
法院指出,全案尚未行准备程序,无从得知检方、辩护人是否传唤证人厘清案情,被告在交互诘问证人前,仍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涉犯七年以上重罪,共同诈得金额超过1000万新台币,可预期法院有可能宣告较重刑度,被告有可能逃避审判程序,受命法官裁定羁押禁见核署适当、必要,无违背比例原则,驳回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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