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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香港“制裁”必将事与愿违
http://www.CRNTT.com   2023-11-06 17:47:35


 
  然而,实际上,美国议员的行动主要目的是要通过对香港官员和司法人员的威吓,迫使他们不敢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甚至要让他们按照美国的意旨办事。他们的行为已经粗暴和严重侵犯中国的主权、危害中国的安全、破坏香港的稳定和法治和冲击香港的司法独立。他们的恶劣意图已经昭然若揭,这是任何主权国家都不能容忍的。

  不过,这些美国政客明目张胆的险恶行径,不但不会得逞,甚至会产生他们不愿意看到的反效果。

  首先,香港特区政府、司法界、法律界乃至社会团体对美国议员的行径同仇敌忾,予以严厉谴责,反映香港各界切实执行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决心。美国政客的行为,只会增强香港各界尤其是司法界严正执法的意志,反击美国政客干预的决心和阻遏美国政客继续插手香港司法工作的勇气。

  第二,美国政客的行径,让更多香港居民擦亮眼睛,更清楚看到美国遏制中国和损害香港的意图,让香港社会更能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来应对日后来自美西方对香港的各种敌对行动。今后,美国乃至西方在香港的政治影响力必会进一步下坠。

  第三,美国政客的行径让更多香港居民对过去十多年香港发生的多场带有“颜色革命”色彩的动乱有更深切的认识,更清楚知道美西方在香港扶植代理人和策动政治斗争的不光彩角色。美国愈积极扮演反中乱港分子的“教师爷”和保护人的角色,则反中乱港分子勾结外部势力对香港和国家图谋不轨的意图便更加明显,反中乱港分子在香港的日子便会越来越难过,也会越来越被香港居民所厌弃。

  反中乱港分子必被绳之以法

  最后,假如真的出现最坏情况,即香港的司法和法治体制因为美西方的刻意破坏而难以正常有效运作,香港国安法仍然留有确保国家安全得到确实维护的“后着”。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其中一种情形是“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却有困难的”。也就是说,无论美国政客如何肆无忌惮干预和破坏香港的司法和法治体系,他们都无法阻止香港国安法的切实执行和反中乱港分子被绳之于法。

  总之,尽管美国日后对香港的“制裁”和“惩罚”行动仍会陆续有来,但他们危害国家安全和香港稳定的险恶意图和行为不但不会得逞,反而会产生他们不愿意看到的后果。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荣休讲座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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