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认识到,今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营企业”,已远不同于早期的私人企业。早期的私人企业,创业者往往是资本的提供者。今天,随着市场经济实践的不断创新和资本市场的巨大发展,资本提供者、创业者、管理者出现分离,企业家不再等同于资本家,企业的资本提供者也不再是少数人,而是众多的社会化投资者。而且,随着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所有者日益多元化,各种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将成为常态化现象,纯粹国有或纯粹个人所有的企业越来越少,国有企业往往有大量的个人投资者,民营企业也可能有不少国有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按资本出资人身份来界定企业类型,已不符合实践的发展和今天的实际。
四、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必须深刻理解“两个都是”的重要论断及其实践要求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取得重大理论突破,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的重要论断。“两个都是”的重要论断,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在所有制方面理论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是对社会主义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地位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奠定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按照 “两个都是”的重要论断,各类所有制经济(企业)理应得到平等对待,理应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理应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事实上,从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党中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态度和立场更加鲜明和坚定。以往是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而今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是对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又一重大发展和重要完善。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各种所有制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是我国未来所有制结构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在这种情况下,除了一些特殊领域,各种所有制经济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共同促进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者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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